随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全面推行,东莞市已逐步实施政府购买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让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其中作为“律师进村(居)”样板的长安镇乌沙社区即为本所之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2014年9月,王小渊律师接受了东莞电视台的采访,对“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了详细的介绍,并表示律师在为村居服务时就是发挥好当地居民的‘家庭律师’的作用,为他们提供及时的、便民的、随手可得的法律服务。 附《东莞新闻》关于本次专题采访具体报道的链接:http://news.sun0769.com/dg/video/201409/t20140905_43914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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