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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1日上午,广东万言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小渊律师、顾问项目总监冯鼎峰律师参加东莞市长安镇政府举办的长安镇劳动争议兼职调解员工作会议,出席主要领导有:长安镇政府陈卫江委员、长安人力资源分局陈敬林局长、长安司法分局王庆秋局长等。会议上,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安仲裁庭委托王小渊、冯鼎峰律师担任劳动争议兼职调解员。两位律师将根据仲裁庭指派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劳资双方矛盾,共同创建和谐的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 2015 - 08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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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言律师事务所自2012年成立以来,一直精益求精、敢于创新,不断为开拓新型法律服务而努力,并于2013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取得了商标注册代理资质。  2013年12月,广东万言律师事务所受东莞市万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为“万言”二字申请注册20类、35类、36类文字商标,并于当月分别就该三类文字商标进行了网上注册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4年1月7日受理了上述三项申请,并于2014年11月-12月陆续完成了初审公告,随后又分别于2015年2月21日、2015年2月28日、2015年3月7日完成了注册公告,三项申请均顺利通过了注册程序,广东万言律师事务所代理申请注册的第一批商标成功问世。  此次商标注册的圆满成功不仅表明了广东万言律师事务具备商标注册代理的资质与能力,更表明了东莞市万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取得了“万言”在20类、35类、36类中的商标权利。广东万言将随着自主商标的问世而更加正规化、集团化,并以更高更远的视野继续向前发展。  广东万言在此衷心感谢广大客户一直以来对我们的关注、信任与支持!如需办理商标注册业务欢迎与我们联系,广东万言律师事务所热切期待能与您合作。
发布时间: 2015 - 06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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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免费停车无故丢失,佛山宾馆负赔偿责任  原告袁某向法庭诉称:某日傍晚,其驾驶一台白色日产公爵小车到佛山某宾馆将车辆停放于宾馆地下停车场,当晚10点左右到停车场取车时车已不见。现请求法院判令宾馆赔偿人民币45000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认为,原告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车辆在宾馆停车场内丢失。因为在世界杯期间,宾馆在自助餐厅举行抽奖活动,对进餐客人派发抽奖券,并有存根联,但原告未能提供。原告既没能出具停放车辆的凭证,也没有在餐厅消费的凭证,更没有公安的破案资料。经一、二审审理后,佛山中院二审认为,本案属保管合同纠纷。宾馆在事发当日对车辆保管并未与以往一样发放停车票,或者进行登记管理,致无停车票者亦可以驾驶车辆离开停车场,故可认定宾馆对车辆的丢失有重大过失。因此,宾馆应向车辆的所有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解读】酒店、餐馆一般对前来消费者实行免费停车的服务,但是这并不表明酒店对车辆就没有保管义务。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宾馆免费为顾客提供车辆停放服务不出具保管凭证是否应对车辆丢失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宾馆为招揽顾客,免费给住宿的顾客提供车辆停放服务,不管是否出具保管凭证,均可认定保管合同关系成立。宾馆对顾客停放的车辆发生的损坏或者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宾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形成保管关系后,酒店以“客人自行保管车辆,丢失概不负责”之类的店堂告示来规避自己的责任是无效的。酒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登记与保管制度,规范客人的车辆停放,履行好自己的保管义务,出现纠纷时,酒店应当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 2015 - 0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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